天津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关于给予国融兴华等税务师事务所奖励的通报
津税协发[2019]2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按照《天津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奖励基金使用办法》(试行)的规定,对2018年度在我市税务师行业发展中做出贡献的国融兴华等税务师事务所及个人予以奖励。
一、突出贡献奖
税务师事务所2018年收入总额在100万元以上,按已交纳会费总额30%给予奖励。
二、进步突出奖
税务师事务所2018年收入增幅居全行业前五位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
三、信誉品牌奖
中税协和市税协授牌的等级税务师事务所按级别奖励。
1、A级税务师事务所按已交纳会费总额奖励5%;
2、AA级税务师事务所按已交纳会费总额奖励10%;
3、AAA级税务师事务所按已交纳会费总额奖励15%;
4、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按已交纳会费总额奖励20%;
5、A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按已交纳会费总额奖励25%。
四、其他奖项
1、对承担协会专项工作,为行业发展做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一次性奖励 5000 元;
2、对从业人员通过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000元。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