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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税协发[2009]15号 关于转发中税协《关于贵州省同昌事务所有限公司违法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8-05 16:00      来源:原创

关于转发中税协《关于贵州省同昌事务所有限公司

违法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津税协发[2009]15号 
 
各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关于贵州省同昌事务所有限公司违法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望一并贯彻执行。
一、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贵州省同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代理期间,严重违背注税行业执业道德规范,协助企业非法制作不实单据,编造虚假表报,不仅使国家巨额税款蒙受损失,而且严重损害了注税行业的社会形象,影响极坏。各事务所要深刻认识这起案件的严重性,以此为反面教材,对广大员工进行一次职业道德教育,从中汲取教训,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风险意识,在思想上筑牢诚信执业的道德防线。
二、完善制度,坚持自律
规范的制度和机制对于强化监督有着重要的作用。为此,要认真落实现有的准则和规章制度,坚持三级审核程序,使用规范文书,完善监督机制。特别是各事务所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日常监督检查,努力提高执业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搞好自查,认真整改
应该看到,在我市注税行业中,执业不规范,代理不守法的问题也不同程度存在,个别事务所违规揽户,无序竞争问题时有发生。各单位要对照《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开展一次自查活动,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务于9月底前上报市协会办公室。
附文:关于贵州省同昌事务所有限公司违法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二〇〇九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