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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通知
天津税协关于转发中税协[2009]060号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0-19 09:33      来源:原创
天津税协关于转发中税协[2009]060号文件的通知
 
2009年12月6日—10日在扬州举办“200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风险防范”培训班。主讲人为辛连珠。现将中税协[2009]060号文件转发给各个事务所,请各所根据自身情况,踊跃报名参加培训。
联系人:周雄杰,李佳   联系方式:23397659  
 
 
 
附中税协[2009]060号文件
中税协发〔2009〕060号
关于举办“200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风险防范”
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武汉、西安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09年是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的第二年,期间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为了使企业所得税法的顺利贯彻实施,配套出台了大量的政策与法规,为使广大会员更好地理解税收政策,积极开展200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防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风险,中税协将举办“200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风险防范”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200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风险防范
主讲教师: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教授辛连珠等 
二、培训时间
2009年12月6日—10日(12月6日报到,10日返程)。
三、培训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15号)
四、参加人员
税务师事务所所长、业务骨干、师资人员。
五、收费标准
1、食宿费:每人每天220元
2、培训费: 500元(包括师资费、资料费、教室租赁费、接站费等)。
六、联系人
1、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陈晨   (010)68413988—8503   (010)68414202(传真)
吴博   (010)68413988—8505 
2、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韩森勇(0514)87806600
马丽 (0514)87806967        (0514)87806671(传真)
七、具体要求
1、为加大培训力度,请各地方协会按照名额分配表积极做好参加培训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认真填写报名统计表,(见附表1、2)。
2、为使培训班顺利进行,便于安排食宿,各地方协会务必于11月30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发到中税协培训部邮箱:zsxpxb@163.com。凡逾期未上报的地区视为自动放弃。
3、培训班12月6日报到当天,将在南京和扬州火车站、南京机场接站,需接站的人员,请提前将抵达航班、车次电传扬州税院联系人。如有提前报到的请按所给地址自行前往。
报到当天开通的接站电话:
(1)南京机场:13952796377
(2)南京火车站:13952796379
(3)扬州火车站:13952755617
4、凡已交纳2008年度会费的个人执业会员,且地方协会也已上交中税协的,交费时凭个人交纳会费的原始凭证,免收培训费。
5、凡参加培训的学员请携带《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执业会员证》或相关有效培训证书。
6、为加强培训班管理,参加培训人员在5人以上(含5人)的地区,要指定一位参训人员做联络员。
 
 
                                                                 二OO九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