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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4 13:47      来源:原创

 

关于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事务所党支部:

为了全面总结争先创优活动成果,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促进我市注册税务师行业党的建设。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开展2015年度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 参评范围

基层党支部、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

二、评选名额

依据基层党支部、共产党员总数的比例,由党委确定今年评选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额。符合条件基层的支部可自行申报,基层支部可推荐1名优秀党员。

    三、评选办法

要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总结支部工作,自上而下评选。要坚持质量、好中选优。凡评选推荐的优秀个人均要填报推荐申报表和相关材料。

四、 具体工作要求

1.开展先进评选工作,是一项树立典型,激励先进的党务活动。要动员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广泛征求员工意见。通过评选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的服务热情和奉献精神,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思想重视,科学安排。按照评选条件和时间要求,搞好思想动员,切实把先进支部、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推荐上来,确保“七一”表彰活动如期进行。

3.各支部要认真审定上报先进人选,要业绩明显,表现突出,享有威信。上报的推荐申报表和文字材料,务于530前报送行业党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23120684(办)

联系人:李佳  13752039386

     中共天津市注册税务师行业委员会

                            2015年4月10

附: 1.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

       2.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3.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