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专项自律检查的补充通知》(中税协发[2022]111号)要求,为落实涉税鉴证报告的摸排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及填报阶段
2022年11月14日至30日,各税务师事务所围绕本所出具涉税鉴证报告所需的平均工时、平均项目人员数量、平均收费标准、是否有受理的行政部门等情况开展自查。
各税务师事务所根据本所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情况,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进入“涉税鉴证报告摸排检查”模块,在线填报《涉税鉴证报告摸排检查情况统计表》。
二、抽查阶段
2022年12月中旬至2023年1月31日,市税协对涉税鉴证报告开展摸排检查。检查内容围绕业务承接、委派、实施、复核等环节应实施的程序,重点检查业务质量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业务约定书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以及报告受理人反馈情况。
请各税务师事务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自查自纠,务必于11月30日前完成在线填报《涉税鉴证报告摸排检查情况统计表》工作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联系人:梁红英 联系电话:23113181
附件: 关于开展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专项自律检查的补充通知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