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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推荐选任市 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9 10:01      来源:原创
津税协发[2022]12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关于建立天津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津检发〔2022〕15号),天津市工商联正在开展全市第一批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的推荐选任工作。根据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关于商请推荐全市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的函》,现请各税务师事务所推荐符合条件的税务师,相关要求如下:
  一、推荐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二)道德品行良好,具有良好职业操守;
  (三)从事税务师行业工作满3年;
  (四)工作业绩突出,已纳入市税协行业人才专家库人员;
  (五)熟悉企业运行管理或者具备相应专业知识;
  (六)近三年内未受过与执业行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
       (七)无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党籍等情形;
       (八)任职的税务师事务所2021年度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在TSC4级以上;
  (九)无其他不适宜履职的情形。
  各事务所应注重拟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行业影响力等方面的考察。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拟推荐人选既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实务能力,又要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够适应改革工作的实践需要。同等条件下,曾主持或者参与过企业合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工作的优先考虑;担任市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优先考虑;对税务师行业有重大特殊贡献的优先考虑。
  二、推荐程序
  每家事务所可推荐1名人选,填写《天津市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登记表》、《天津市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推荐信息表》,于2022年7月4日前,将加盖本事务所公章的登记表以及有关资质证明发送至我会联系邮箱。我会进行初步审核后,择优推荐报送第三方机制管委会。

联系人:孙克茜     报送邮箱:312821668@qq.com

附件:1、 天津市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登记表
           2、天津市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推荐信息表
 
                           天津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