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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税协发[2009]2号 关于印发《天津市A级税务师事务所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1-15 16:22      来源:原创

 

关于印发《天津市A级税务师事务所
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天津市A级税务师事务所评定办法》(试行),经广泛征求意见、业已修改定稿。按照市协会常务理事会的意见,并报税务机关核准,现印发施行。
附:《天津市A级税务师事务所评定办法》(试行)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五日
 
 
 
 
 
 
 
 
 
 
 
 
 
.天津市A级税务师事务所评定办法(试行)
 
为提高我市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服务水平和市场竞争力,鼓励税务师事务所加强内部管理,保证执业质量,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和中税协《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条件和资格 
 A级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为全市注税行业中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并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骨干事务所,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执业规范;
(二)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健全执业质量控管体系,执业水平不断提高;
(三)内部管理和谐有序,财务核算健全,经营业绩显著;
(四)积极参加行业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履行会员责任和义务,坚持业务培训,认真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A级事务所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一)在本市依法设立满两年,行业年检通过并正常开展执业活动;
(二)执业注册税务师人数超过上年各事务所平均数;
(三)执业注册税务师人均经营收入超过上年各事务所平均数;
(四)未发生违法行为和重大违规问题。
二、内容及标准
具备参评条件的事务所依照以下内容对考核年度主要执业情况进行评定。
(一)遵纪守法,执业中认真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本项基本分10分,受到有关部门警告或处罚的,一次扣减5-8分。
(二)正确贯彻税收法规,保证涉税鉴证、涉税服务业务质量。本项基本分20分,受到有关部门警告或处罚的,一次扣减5-8分。
(三)规范使用业务约定书,认真履行约定协议,业务签约率100%。本项基本分10分,违反规定的,每份扣1分。
(四)健全内部执业质量控管,鉴证业务三级复核率100%。本项基本分10分,对鉴证报告未按规定实施复核的,每份扣1分。
(五)涉税鉴证、涉税服务业务档案真实、完整。本项基本分10分,对档案不符合规定的,每份扣1分。
(六)正当承揽业务、开展竞争,服务收费符合有关规定。本项基本分10分,违反有关要求的,视情节扣5-8分。
(七)所内全员签定劳动合同,按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本项基本分5分,每缺少1人(份)扣1分。
(八)及时足额提取、正确使用职业风险金。本项基本分5分,违反规定的,视情节扣2-5分。
(九)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真实、准确,依法纳税。本项基本分5分,存在问题的,视情节扣2-5分。
(十)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活动。本项基本分5分,每次缺少1人扣0.5分。
(十一)认真参加年检工作,及时报送报表等资料。本项基本分5分,凡未符合要求的,视情节扣2-5分。
(十二)遵守行业规定,履行会员义务,及时足额缴纳会费。本项基本分5分,违反规定的,视情节扣2-5分。
(十三)积极开拓业务,创造显著成绩。本项无基本分,视完成收入情况计算评分。事务所收入比去年每增加10万元,加1分,最多加10分。
三、组织与原则
(一)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评定工作。评审小组在天津市注税管理中心和注税协会共同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A级事务所评定数量为考核年度末全市税务师事务所总数的15%左右。
(三)A级事务所每两年评定一次,上期已获得A级评定称号者如本期落评,上期评定结果自行取消。
四、工作程序 
(一)通知部署
以通知的形式在全市注税行业内进行部署,公布上年度注税行业执业注册税务师平均数和执业注册税务师人均经营收入平均数,并就具体评定工作进行安排。
(二)自行申报
A级事务所的评定坚持自愿原则,凡参与者必须如实填写《A级税务师事务所评定申请表》(附件一)、《A级税务师事务所考核评分表》(附件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评审工作小组。
(三)审核评定
 在事务所自行提出书面申请的基础上,评审工作小组对申请单位进行具体调查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和结论,并将初选建议名单提交注税中心和协会常务理事会审定。
(四)公示公告
名单审定后,在全行业内公示,并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告。
(五)颁发证书
注税中心和注税协会向获得A级事务所称号的单位颁发证书和标志牌。
五、本办法自2009年起施行。
 
(此页无正文)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天津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
A级税务师事务所评定申请表
 

 

单位名称(公章)
 
联系电话
 
地址
 
成立时间
 
注税师人数
 
上年经营收入
 
注师人均收入
 
前年经营收入
 
增长数额
 
自行评分结果
 
申请理由:
 
 
 
 
所长:          事务所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人:
 
 
 
 
附件2:
A级税务师事务所考核评分表

 

考核项目
基本分
加减分
加减分说明
得分
执业中认真执行相关政策规定
10
受处罚,一次扣5-8分
 
 
保证涉税业务质量
20
受处罚,一次扣5-8分
 
 
规范使用业务约定书,认真履行协议约定,业务签约率100%
10
未按规定,每份扣1分
 
 
健全内部质量控管,鉴证业务三级复核率100%
10
不符合规定的,每份扣1分
 
 
涉税鉴证、涉税服务业务档案真实完整
10
不符合规定的,每份扣1分
 
 
正当承揽业务,服务收费符合有关规定
10
视情节扣5-8分
 
 
全员签定劳动合同,按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5
每缺少1人(份)扣1分
 
 
及时足额提取、正确使用职业风险金
5
视情节扣2-5分
 
 
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真实、准确,依法纳税
5
视情节扣2-5分
 
 
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活动
5
每次缺少1人扣0.5分
 
 
认真参加年检工作,及时报送报表等资料
5
视情节扣2-5分
 
 
遵守行业规定、履行会员义务、及时足额缴纳会费
5
视情节扣2-5分
 
 
积极开拓业务,创造显著成绩
封顶10分
事务所收入比去年每增加10万元,加1分
 
 
总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