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税协发[2025]10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落实中税协《关于开展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宣传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25]9号)部署,按照2025年全国税务师行业重点工作任务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2025年度税务师考试将在11月15日、16日举行,考试报名工作将于5月上旬启动,现就做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宣传工作(以下简称考试宣传)通知如下:
一、考试宣传总体目标
2025年度考试宣传工作纳入行业整体宣传框架内,配合《关于开展税务师行业税收宣传志愿服务系列活动的通知》(津税协发〔2025〕7号)有关部署,以提升税务师行业和税务师考试的社会影响力为总体目标,在稳定考试报名规模的基础上,力争2025年天津市考试报名人数比2024年有所增长。
二、近年考试工作情况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是涉税服务机构服务税收、服务纳税人、服务社会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考试工作顺利实施,输送了大量涉税专业人才,为天津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列举近5年天津地区考试情况可见一斑:设置考试科目五门,分别是《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和《涉税服务实务》;报考人员共计7万余名;获得税务师职业资格的3000余名。截止到2024年底,天津市注册税务师行业在职税务师共1000余人,占从业人数的52%,在职税务师中,95%均是近年通过考试获得的职业资格。
三、考试宣传工作要求
(一)考试宣传要围绕行业整体宣传目标,在行业整体宣传活动部署下同步开展,同行业整体宣传相得益彰,形成“全市统筹、事务所联动”的宣传格局,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事务所可结合本所实际,发挥本所宣传优势,增强宣传的针对性。以注税业务特点、人才需求条件、注税事业发展前景等作为宣传内容向行业从业人员、服务对象以及其他群体开展宣传引导;用本事务所历年来税务师参考获得资格的数据和取得成就人士的事迹为典型,引导具备条件人士积极参考。
(三)在宣传工作中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综合采用线上+线下、图文+视频、政策宣讲+主题活动等宣传模式,扩大宣传范围和受众群体。扩大同高等院校、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等合作范围,联合开展相关活动,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报考。
(四)各事务所要将考试宣传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与注税业务工作、培训辅导、税法宣传、座谈走访等有机融合。有条件的事务所,要积极组织开展税务师宣讲团为大学生、为社会群体等提供就业指导。
(五)市税协将按照中税协部署,收集、整理各种税务师考试宣传资料并及时发送各事务所。考试宣传工作中的重要情况,请及时向市税协秘书处报送。
2025年4月14日